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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第九章 附则

时间:2023-04-01 13:08: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4-01 13:08:01 来源:营销百科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 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的WWW服务器用于发布域名注册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十九条 申请者在域名注册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项信息,除申请者特别声明不得公开之外,由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录入公众查询的数据库中以及其他出版物中,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向互联网络用户提供目录服务的一项内容。

第五十条 根据互联网络和域名系统的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等情况,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可以修改本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6月5日起施行。2002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2003年2月28日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同时废止。

关键词:细则,实施,注册,网络,中国,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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