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43453325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143453325 在线咨询
所在位置: 首页 > 营销资讯 > 营销百科 >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交流交易促进会组织机构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交流交易促进会组织机构

时间:2023-03-25 15:56: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3-25 15:56:01 来源:营销百科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交流交易促进会组织机构:第一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

n1、制定和修改章程;

n2、审议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n3、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n4、决定终止事宜;

n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n第二条 秘书处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n第三条 秘书处的职权:

n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n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n3、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n4、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n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n6、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n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n第四条 本团体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n1、任命秘书长;

n2、检查会员大会、秘书处决议的落实情况;

n3、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n第五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n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n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n3、提出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意见;

n4、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n第六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n1、会费;

n2、社会捐赠;

n3、政府资助;

n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n5、利息;

n6、其他合法收入。

关键词:促进,组织,机构,交易,中华,文化,艺术,香港

74
73
25
news

版权所有© 亿企邦 1997-2025 保留一切法律许可权利。

为了最佳展示效果,本站不支持IE9及以下版本的浏览器,建议您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点击下载Chrome浏览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