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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

时间:2023-06-18 15:21: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6-18 15:21:01 来源:营销百科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一)免学费名额确定

n免学费对象在每年秋季学期确定一次。各级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所属学校专业设置及生源情况等,分学校确定免学费名额,指导监督学校按照政策规定将免学费名额分配到相关专业或班级。

n(二)免学费对象确定

n免学费涉农专业学生的确定。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涉农专业学生由学校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确定的21类涉农专业直接将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n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确定。主要包括两个程序:一是学生申请。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春季学期结束前,向一、二年级在校生发送《申请表》。申请免学费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农村户籍的户口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放机关印鉴的上述证件复印件;由乡级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二是学校评审。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认真进行评议,按规定的名额评审提出免学费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要将免学费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n(三)免学费对象审核

n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免学费学生名单》(附件2)统计汇总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同级教育、劳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并逐级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备案。免学费学生名单确定后,由学校向免学费学生发放《免学费通知》(附件3),作为学生免缴学费依据。学校要将《免学费通知》和《免学费学生名单》妥善保存备查,并建立免学费学生信息档案。

关键词:困难,学生,经济,家庭,职业,学校,农村,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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