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58846557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5158846557 在线咨询
所在位置: 首页 > 营销资讯 > 营销百科 > 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

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

时间:2023-06-17 18:39: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6-17 18:39:01 来源:营销百科

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

   第八条 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制定村庄、集镇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庄、集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可以规划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可以规划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不得占用河道、铁路、公路及其它重要设施用地。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住宅、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九条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县域规划,应当包括村庄、集镇建设体系规划。

第十条 编制村庄、集镇规划,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一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确定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布局和主要村庄、集镇性质、发展方向,人口、用地规模和规划区范围;

(二)村庄、集镇间道路交通系统布局;

(三)供水、排水、电力、电讯线路布局,环保、防灾工程措施;

(四)确定为乡级行政区域服务的主要公共建筑、公用设施的布点位置、规模;

(五)重要工副生产基地的布局。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年限为十五年,到期续编。

第十二条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是依据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按照有关规定,具体选用村庄、集镇规划的各项定额指标;

(二)各项建设用地布局;

(三)确定主要地段建筑和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

(四)规划道路交通网络、绿化及环境卫生工程;

(五)确定道路红线、断面和控制点的坐标、标高;

(六)布置各项工程管线及设施;

(七)规划近二、三年内进行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位置、界限;

(八)规划实施方案。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规划年限为五年,到期续编;

第十三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十五条 经过批准的村庄、集镇规划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时,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讨论,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集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涉及下列重大变更的,应修订村庄、集镇规划,并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一)村庄、集镇性质的重大变更,即因大中型工业、水利、交通项目布点,使村庄、集镇性质发生重大变更的,或因其他原因使村庄、集镇性质产生重大变化的。

(二)村庄、集镇规模大幅度变动,即村庄、集镇人口、建设用地规模已突破,或者在今后五年内将突破。

(三)村庄、集镇总体布局重大修改,即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村庄、集镇重要建筑、设施的规划建设位置重大改变,使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功能布局形态发生重大变更的;或者村庄、集镇建设用地由原定不跨越铁路、公路、江河,改为跨越发展的;或者村庄、集镇道路的干道网和干道红线宽度重大修改的;或者因其它原因,使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布局发生重大变更的。

关键词:办法,实施,管理,建设,规划,浙江省,村庄,集镇

74
73
25
news

版权所有© 亿企邦 1997-2025 保留一切法律许可权利。

为了最佳展示效果,本站不支持IE9及以下版本的浏览器,建议您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点击下载Chrome浏览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