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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适用对象

时间:2022-02-16 17:24:01 | 来源:信息时代

时间:2022-02-16 17:24:01 来源:信息时代

《办法》适用的对象为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全国性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下属的非保险类子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都不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关键词:办法,适用,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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