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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办法 建筑工程及市政总承包类打分条件标准

时间:2023-08-05 16:15:02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8-05 16:15:02 来源:网站运营

浙江省各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办法 建筑工程及市政总承包类打分条件标准: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浙江省各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办法,包括申请条件标准、流程程序以及具体的打分标准等等,想要咨询或者代理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我省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锻造和打响“浙江建造”品牌,推动我省向建筑业大省强省迈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浙江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是对我省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认定的企业应达到省内建筑业各类各行业的领先水平。

第三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具体实施。

第四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严格标准、选优选专”的原则。

第五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工作按年度开展。

浙江省各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范围和数量

第二章 认定范围和数量

第六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对象是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的独立法人企业。

第七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数量上应与全省建筑业产值保持匹配。在综合各地上一年度建筑业产值、建筑业企业数量及行业分布等指标的基础上实行总量分配(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类由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单列指标)。各行业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制定。

浙江省各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社会责任履行方面。企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场行为规范,企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企业经营发展方面。企业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合理的产业布局,产业现代化能力稳步提升,注重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造产值、税收以及吸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达到本行业本地区领先水平。

(三)企业管理创新方面。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体系,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设立研发或科技中心,重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项目管理中的综合运用,研发投入强度超过企业营收0.5%以上。

(四)企业建造能力方面。企业在认定周期内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已竣工)有具有代表我省较高建造水平或有突出工艺能力的代表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筑工业化,且装配率超过30%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参与建设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企业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党建工作落实,建立了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的凝聚力强。

第九条 企业自上一年度认定启动之日起到本年度认定启动之日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认定为“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经营管理层人员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企业发生超过2起(含2起)一般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超过1起(含1起)较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并负有责任的;

(三)企业承(参)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因存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四)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被有关部门认定负有责任的;

(五)企业存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六)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惩戒名单内的。

浙江省各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第四章 申报、认定程序

第十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由建筑业企业按自愿原则申报认定。

第十一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在分配指标的基础上增加5%名额,依据评分标准按分值确定推荐企业,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推荐函应包括推荐企业名单、评分分值,具体扣分项说明等内容。

第十二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程序:

(一)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企业予以通过。

(二)公示。经审查通过的“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进行核查,必要时可现场复查。

(三)审定。根据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办公会审定“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

(四)公布。经审定的“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成果应用

第十三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结果综合应用于省及各市房建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和招标投标市场管理活动。

第六章 认定纪律

第十四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经办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十五条 认定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如发现认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投诉、举报,经查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省直管县、市单列“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指标,申报程序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1年6月1 日起施行。

附件2

浙江省优秀建筑企业认定标准 建筑工程及市政总承包类(特级、一级)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5分,获市厅级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0分,获县处级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8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6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目标清晰明确、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得8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2.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培育“双院”院士或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得8分,引进、培育“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或在科技项目建立合作关系的得6分,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得4分; 3.企业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培育,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的得2分,有自有劳务队伍并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的得1分; 4.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90%的得2分; 5.企业年度所缴增值税超过2亿元以上的得5分,2000万元—2亿元的按区间(按四舍五入)算分,20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总纲部分(加盖企业公章);2、3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4项由企业相关证明类材料;5项由企业自主填报。25分
建筑工程及市政总承包类(特级、一级)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6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的每项扣2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2.设立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省级的得3分,市级的得1分; 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10分,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5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3分,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级工法的得2分、参编的得1分,可重复累加,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4.企业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3%以上的得4分,1%以上的得3分,0.5%以上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复印件;4项由企业自主填报。2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奖项、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承建并已竣工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率超过50%的得5分,超过30%的得2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5分;2.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的得5分。 注:1、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10分
建筑工程及市政总承包类(二级、三级)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5分,获市厅级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0分,获县处级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8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6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目标清晰明确、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得8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2.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的得6分,引进、培育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 3.企业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培育,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的得4分,有自有劳务队伍并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的得2分; 4.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90%的得2分; 5.企业年度所缴增值税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得5分,200万元—2000万元的按区间(按四舍五入)算分,2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总纲部分(加盖企业公章);2、3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4项由企业相关证明类材料;5项由企业自主填报。25分
建筑工程及市政总承包类(二级、三级)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6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的每项扣2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2.设立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省级的得3分,市级的得1分; 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10分,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5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3分,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级工法的得2分、参编的得1分,可重复累加,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4.企业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4分,0.5%以上的得2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复印件;4项由企业自主填报。2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奖项、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承建并已竣工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率超过30%的得5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5分; 2.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的得5分。 注:1、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10分
专业承包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5分,获市厅级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0分,获县处级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8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6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目标清晰明确、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得8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2.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引进、培育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3.企业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培育,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的得6分,有自有劳务队伍并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的得4分; 4.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90%的得2分; 5.企业年度所缴增值税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得5分,200万元—2000万元的按区间(按四舍五入)算分,2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总纲部分(加盖企业公章);2、3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4项由企业相关证明类材料;5项由企业自主填报。25分
专业承包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6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的每项扣2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2.设立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省级的得3分,市级的得1分; 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10分,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5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3分,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级工法的得2分、参编的得1分,可重复累加,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4.企业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4分,0.5%以上的得2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复印件;4项由企业自主填报。2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1.企业承建或参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10分,获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奖项的得8分,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6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4分;2.企业承建并已竣工项目中能体现专业承包水平并达到全国领先的得15分、全国先进水平的得12分、全省领先水平的得10分、全省先进水平的得8分。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其专业承包水平的文字材料。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5分; 2.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的得5分。 注:1、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10分
公路、港口与航道总承包类(特级、一级)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1.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等方面获省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8分;获市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6分;获县政府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4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2分。2.2020年度浙江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AA级得7分,A级得4分。3.2020年度全国、浙江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不予认定为“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在1个市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本项扣3分;2个市为D级,本项扣5分;3个市以上为D级,不予认定为“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目标清晰明确、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2.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培育“双院”院士或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得6分,引进、培育“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或在科技项目建立合作关系的得5分;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得4分;3.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培育,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的得3分,有自有劳务队伍并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的得2分,无劳务队伍但注重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并落实对施工现场工人根据工种进行相应培训的制度的得1分。4.年度主营收入超过30亿元以上的得10分,3亿元—30亿元的按内插法计算得分,3亿元以下的不得分。5.年度在外省承建公路、水运工程合同额超过10亿元以上的得3分,1亿元—10亿元的按内插法计算得分,1亿元以下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加盖企业公章);2、3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4、5项由企业自主填报,并列出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5分
公路、港口与航道总承包类(特级、一级)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6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的每项扣2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2.设立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科学基地等)的得5分,省部级的得4分,市级的得2分;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10分,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5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3分,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个、参编的得3分/个,主编省级地方标准或省部级工法的得2分/个、参编的得1分/个,发明专利得3分/个,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QC奖)2分/个、省级1分/个,可重复累加,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4.企业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3%以上的得4分,1%以上的得3份,0.5%以上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4项由企业自主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李春奖)和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黄山杯奖的得15分,获浙江省公路、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的得10分;2.近三年被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命名“平安工地”项目的参建单位得5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建章立制,品牌建设有明确的规划,促进企业发展,得5分;2.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发挥基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企业发展,得5分。 注:1、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10分
公路、港口与航道总承包类(二级、三级)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1.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等方面获省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8分;获市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6分;获县政府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4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2分。2.2020年度浙江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AA级得7分,A级得4分。3.2020年度全国、浙江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不予认定为“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在1个市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本项扣3分;2个市为D级,本项扣5分;3个市以上为D级,不予认定为“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目标清晰明确、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得4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2.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引进、培育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引进、培育工程师的得1分;3.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培育,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的得4分,有自有劳务队伍并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的得3分,无劳务队伍但注重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并落实对施工现场工人根据工种进行相应培训的制度的得2分。4.年度主营收入超过2亿元以上的得10分,2000万元—2亿元的按内插法计算得分,20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5.年度在外省承建公路、水运工程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得3分,100万元—1000万元的按内插法计算得分,1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加盖企业公章);2、3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4、5项由企业自主填报,并列出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5分
公路、港口与航道总承包类(二级、三级)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6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的每项扣2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2.设立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包括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科学基地等)的得5分,市级的得3分;3.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5分,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个、参编的得3分/个,主编省级地方标准或省部级工法的得2分/个、参编的得1分/个,发明专利得3分/个,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个,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QC奖)2分/个、省级1分/个,可重复累加,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4.企业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的4分,0.5%以上的得2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专利证书复印件;4项由企业自主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李春奖)和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黄山杯奖的得15分,获浙江省公路、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的得10分,获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 2.近三年被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命名“平安工地”项目的参建单位得5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建章立制,品牌建设有明确的规划,促进企业发展,得5分;2.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发挥基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企业发展,得5分。 注:1、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10分
水利施工总承包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1.2020年度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慈善事业等方面获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省级及以上的得10分,市级的得8分,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得6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2分。注:企业提供表彰、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官方媒体宣传报道、网站截图等。2.水利施工类企业在我省的市场行为分值95分(含)以上的得5分,85分(含)-95分的得4分,75分(含)-85分的得3分。注:按申报时的市场行为分值填报。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目标清晰明确、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得4-5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1-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注:企业提供本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注重人才培养,现有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总人数超过85人(含)的得6分,50人(含)-85人的得4分,30人(含)-50人的得2分,低于30人的不得分。注:取得各类证书人员可累加,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参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企业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材料。3.重视产业工人培育,有自有劳务队伍并2020年度开展职业培训的得4分,无劳务队伍但2020年度开展职业培训的得2分。注:企业提供人员花名册和社保缴纳证明、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学校(如有)、培训通知、培训计划或培训证书等)。4.2020年度签订的合同总额达4亿元及以上的得6分,2亿元(含)-4亿元之间的得5分,5千万元(含)-2亿元之间的得4分,5千万元以下的得2分。注:企业提供合同材料。5.企业2020年度水利工程类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或所缴增值税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水利工程类产值达5000万元-1亿元或所缴增值税达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内插法计算,水利工程类产值5000万元及以下或所缴增值税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分。注: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或纳税证明。25分
水利施工总承包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3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注: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和相关制度文件。2.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的每项得1分。注: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相关部门成立及制定文件。3.设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包括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科学基地等)的得3分,市级的得2分;编写水利业务领域相关的、水利行业内的编著、专著或培训教材等(正式出版),每项得3分;参加水利行业类国家标准编写的每项得3分,参加水利行业类地方标准编写的每项得2分;获得水利类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或将专利应用在水利工程上的,每项得2分;编制省级水利工法的,每项得2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3分。注:企业提供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著作版权页及编写单位(个人)页,水利行业类标准版权页及编写单位(人员)页,专利授权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含企业职工个人专利),工法编写认定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企业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超过企业营收0.5%以上的,得1分。注:企业提供相关财务证明。2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企业承建或参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0分,获大禹奖或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5分,获省级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0分,获市级优质工程奖(水利工程)的每项得5分;承建或参建了国家重大水利项目或主要支流治理,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的,每个项目得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5分。注:企业提供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获奖文件、证书复印件或合同,反映工程规模的证明材料等。 国家重大水利项目指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或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有文化建设规划,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4-5分,契合度较好的得3-4分,契合度一般的得1-2分。注:企业提供反映企业文化的材料。2.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党建业务双融合且党建进工地,做得好的得4-5分,较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注:企业提供党建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记录。3.获水利部文明工地的得3分,获淮委治淮文明工地的得2分,获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规范化施工管理工地的得1分;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一级得2分,二级得1.5分,三级得1分。注: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15分
园林绿化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5分,获市厅级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0分,获县处级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8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6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目标清晰明确、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2.全国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上市或与证券、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主板上市辅导协议的得5分,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得4分; 3.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培育风景园林正高级工程师的得5分,引进、培育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 4.年度所缴增值税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得5分,500万元-200万元的得3分,200万元-50万元得2分,5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5.企业在浙江省内自有苗圃基地500亩以上得5分,500亩-200亩得3分,200亩以下得2分; 6.企业2020年度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得5分,4000万元-2000万元得3分,2000万以下得2 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加盖企业公章);2、3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4项由企业提供年度税收证明;5项由企业提供种子经营或林权证,租赁土地提供租赁证明文件;6项由企业提供年度合同业绩证明材料。30分
园林绿化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4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的每项扣1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2.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专利证书一项得1分,可重复累加,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3.主编园林绿化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3分、参编的得1分,主编省级工法或地方标准的得2分、参编的得1分,可重复累加,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4.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得3分,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得2分;5.企业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2分,0.5%以上的得1分。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 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获奖、专利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复印件;4项由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培育证明材料;5项由企业自主填报需附证明材料。2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奖项或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3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奖项的得12分; 2.企业承建并已竣工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得5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20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5分; 2.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企业成立党组织并定期开展党建活动或获上级组织表彰的得5分。 注:1、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10分
工程监理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捐资助学等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红十字会或慈善总会表彰或认定的得10分;获市厅级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红十字会或慈善总会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获县处级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区)红十字会或慈善总会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企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助学等工作的得1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须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 2.企业每具备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满分20分;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6000万元及以上得6分,5000-6000万元的得5分,4000-5000万元的得4分,3000-4000万元的得3分,2000-3000万元的得2分,1000-2000万元的得1分,10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注:1项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及近六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2项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核实;3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30分
工程监理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只建立管理制度的得3分; 2.2020年以来企业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得3分; 3.2020年以来企业获得实用新型证书的得2分; 4.企业运用信息化管理软件进行管理的,得5分; 5.企业2020年研发费用占企业营业收入超过3%的得5分,超过2%的得3分,超过0.5%得1分; 6.企业利用BIM技术为工程监理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得5分。 注:1项须提供经过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管理制度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2、3项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书复印件;4项需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截图,截图应包含系统首页、协同办公、经营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5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6项需提供合同、BIM模型及相关成果文件复印件。25分
企业建设能力方面1.企业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奖项的得10分,获省级优质工程奖(如“黄山杯”)的得8分,获得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奖项的得5分; 2.企业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包含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造价等三项及以上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中必须包含监理服务)且项目名称明确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得5分; 3.企业被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为“优秀监理企业”的得5分,被市级行业协会评为“优秀监理企业”的,得3分; 4.企业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获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得5分,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得3分。 注:1、3、4项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项需提供相关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重视党组织建设,有党支部的得4分,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得3分。 2.企业重视文化建设,自办刊物(杂志)或网站的得3分。 注: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或批复文件复印件;2项需提供刊物原件或网站地址和截图。10分
勘察设计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等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5分;获市厅级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0分;获县处级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8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6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目标清晰明确、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2.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院士”或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得8分,引进培育“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或建立“博士后工作者”或培育“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在科技项目建立合作关系的得6分;培育正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 3.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培育,现有人才数量处于行业前列,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总数150人以上的得4分,150-100人的得3分,100-50人的得2分; 4.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超过3000万及以上的得10分,300万的得1分,3000万-300万的按区间算分,300万以下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加盖企业公章);2、3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项由企业自主填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列出清单。25分
勘察设计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6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的每项扣2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2.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机构的得5分,省级的得3分,市级的得1分; 3.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10分,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5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3分。主编建设类国家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的每项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建设类省级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的每项得2分,参编的得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4. 企业2020年新增专利20项以上的得4分,11-20项得3分,6-10项得2分,1-5项得1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架构图(加盖单位公章);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出版物的主要信息页;4项由企业提供有关专利证书。2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1.企业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获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金奖的每项得10分,银奖的得8分;获国家部委或全国行业协会学会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得4分,三等奖的得3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一等奖的每项得4分,二等奖的得3分,三等奖的得2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计,不同项目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20分; 2.企业开展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四新”技术应用等成效显著的得5分,效果良好的得3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项目获奖证书等证明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自评报告,并列出应用项目清单。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构建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思想的企业文化建设体系并运行良好的得5分; 2.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建活动成效显著,得到省部级表彰的得5分,市厅级表彰的得3分,县处级表彰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体系建设类文件,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党建工作报告、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等。10分
施工图审查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1.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等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6分;获市厅级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获县处级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4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3分,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参加各类检查、协助处理各种质量安全事故、投诉、解决争议问题等,每次得2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积极参加各种灾后鉴定、应急处理工作,为各级主管部门解决技术问题提供必要的人才及技术支持,每次得3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4.积极对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征求意见稿)及时响应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的,每次得2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在科技项目建立合作关系的得6分;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得3分;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培育,现有人才结构数量超出图审机构等级标准50%及以上的得5分,超出20%~50%的得3分,超出20%以内的得1分; 3.企业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活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参与培训人员达100%的得5分、达50%的得2分; 4.年度完成房屋建筑审图工作量合计超过2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得5分,2000万平方米~300万平方米的按区间(内插法)算分,300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 5.年度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审图工作量合计工程投资概算超过200亿元以上的得5分,200亿元~30亿元的按区间(内插法)算分,30亿元以下的不得分。 注:1、2、3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等;4、5项由企业自主填报,并列出清单。30分
施工图审查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5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部门的每项扣2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2.主编建设类国家标准的每项得5分、参编的每项得3分,主编建设类省级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的每项得4分,参编的每项得2分,主编建设类市级地方规定、办法、工作指南的每项得3分,参编的每项得1分。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企业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有效应用的得5分。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架构图(加盖单位公章);2项由本企业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出版物的主要信息页;3项由企业自主填报,并提供证明资料。2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对审图项目的设计建造进行指导,负责图审的项目获设计、施工类国家级奖(如鲁班奖、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项得3分,获国家部委或全国行业协会学会奖的每项得2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奖的每项得1分。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注:由企业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及图审合格证等证明文件。10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构建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思想的企业文化建设体系并良好运行的得5分; 2.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建活动成效显著的得5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体系建设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党建活动总结报告,并附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10分
工程质量检测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企业信誉好,在合同履约、业务开展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5分) 说明:近三年内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通报表彰、表扬、记良好行为或获得市级质量方面评优的,每项1分,最高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积极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5分) 说明:三年内积极参加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布置的调研、检查、评比、展示等活动,每项加1分,最高5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3.按规定建立不合格台账,并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5分) 说明:存在无台账或台账不完整、报送不及时、无签收、数量明显异常等情况均应给予0-5分; 提供材料:企业提供三年内的不合格台账等;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已制定发展规划,目标清晰,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5分) 说明:根据企业状况编制发展规划,给予0-5分; 提供材料:本企业发展规划(加盖公章); 2.按规定要求办理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变更手续及资质延期;( 5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注意高层次人才培养,具有正高职称检测人员的,每人得2分;副高职称的每人1分,中级职称的每人0.5分,最高得5分; 说明:职称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匹配; 提供材料:企业提供花名册职称证书等; 4.上年度纳税2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200-100万元的得2分,低于100万不得分; 提供材料:企业提供上年度纳税证明; 5.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每10人得1分,最高5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社保证明及花名册等。25分
工程质量检测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检测行为规范,无负面社会影响(5分);说明: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事件,检测行为规范;各类认证齐全,制度完整,运行有效;给予0-5分;提供材料:企业有关认证文件,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等; 2.档案管理规范,检测数据采用信息化管理,可以实时上传(5分);说明:检测档案齐全,原始记录完整,检测过程留置影像资料,检测数据实时上传,不可修改,给予0-5分; 3.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主编省(市)地方标准或课题研究,每项加2分;参编省(市)地方标准或课题研究,每项加1分;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加2分;最高5分;说明:近三年内参与编制并发布的标准、规范、图集和已经结题的课题研究;提供材料: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加5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本单位检测人员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每篇1分,最高5分;说明:近三年内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等三大平台上可检索验证的著作可记分,在电子期刊、副刊、增刊、年刊上发表的或单位和人员不一致的情况均不予认可;提供材料: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5分
企业检测能力方面1.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得5分,其他单项检测资质,每项得1分,最高10分;说明: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大类资质情况,给予1-10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资质证书; 2.注重检测专业人员培训,按年度建立培训学习记录;所有检测专业人员持证上岗5分;说明:未建立学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分;有1人未持证上岗,扣1分,最高扣5分; 3.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得2分,每超过500平方米得1分,最高5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完善,满足正常工作需求得5分,未进行检定、校准或过期、性能不满足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核查,给予0-5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资质证书、计量认定和仪器设备台账等。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分;说明: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核查,给予0-3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4分);说明: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核查,给予0-4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关心职工健康发展,正确引导员工进行职业规划,严守职业道德(3分);说明: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核查,给予0-3分;提供材料: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0分
工程造价咨询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1.企业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救灾等工作获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表扬的得8分;获市级以上造价行业协会表扬的得6分;未有表扬的,但企业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防疫、扶贫等工作的得4分。 2.企业无不良信用信息且信用评价等级为3A的得8分,2A的得6分,A的得4分。 3.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得4分,B的得2分。 注:1项需提供证书、文件、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项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实;3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专业人才,每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5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每1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25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每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2.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收入≥1000万元的得5分,每增加500万元得1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3.企业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按要求填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的得2分。 注:1项造价工程师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核实,其余人员需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人多证的按证书数计分;2、3项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核实。35分
工程造价咨询类

项目认定标准分值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1.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只建立质量控制制度的得3分。 2.企业使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办公、经营、业务、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的得5分。 3.企业参与造价计价依据、标准、考试教材编制的得3分;参与造价工程师考试命题或阅卷、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价格信息采集的得2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4.企业BIM技术应用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造价行业协会奖项的得5分,只利用BIM技术为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得3分。 注:1项需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证明材料;2项需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截图,截图应包含系统首页、协同办公、经营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3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项需提供证书、合同、BIM模型、成果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1.企业参加造价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类活动并获奖的,国家级的得5分,省级的得4分,市级的得3分。 2.企业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包含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等两项以上服务内容的,可以是联合体共同完成的得5分。 3.企业发表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论文的每项得1分,单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出刊或公开发行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书籍的得2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项需提供相关合同、发票或咨询成果文件复印件;3项论文刊物需提供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书籍需提供原件(论文刊物、书籍应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并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外公布查询,不包括电子期刊)。1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1.企业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得3分;重视党组织建设,有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的得3分,获得优秀党支部的得1分。 2.企业重视文化建设,自办刊物(杂志)、网站、公众号的得3分。 注:1项需提供报道、图片、批复文件、表扬文件等证明材料;2项需提供刊物原件、网站地址和截图、公众号名称和截图。10分


关键词:承包,市政,标准,条件,工程,优秀,企业,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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