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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集团工程建设分公司被处罚

时间:2023-07-30 02:30:02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7-30 02:30:02 来源:网站运营

杭州地铁集团工程建设分公司被处罚:11月26日,从相关渠道获悉,施工中非法占用海域!杭州地铁集团工程建设分公司被处罚。




‍‍‍‍‍‍‍据杭州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因存在非法占用海域行为,被杭州市海洋发展局处罚。




据了解,2021年7月13日,中国海监杭州市支队收到浙江省海洋局《关于报送涉嫌违法用海线索相关情况的通知》,通知要求对疑点疑区图斑SD20210501-LS(包含杭州地铁3号线安顺车辆基地牵出线桥)涉嫌违法占用海域进行调查处理。经前期调查,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在海域内建设杭州地铁3号线安顺车辆基地牵出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财综[2007]10号),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用海,海域使用金标准为11.25万元/公顷。参照《浙江省海域海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属较轻阶次:非法占用海域面积不足20公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六倍罚款。




杭州市海洋发展局责令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 ,并处罚款2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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