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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遴选!重磅消息!江苏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39名公告!今晚20点江苏

时间:2023-06-01 22:15:02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6-01 22:15:02 来源:网站运营

江苏遴选!重磅消息!江苏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39名公告!今晚20点江苏遴选报考指导、备考策略与真题解析(小军师遴选):【时间】今晚20:00(7月29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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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遴选】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102名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00(笔试+面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上午面试时间:2021年9月下旬网址:http://www.jszzb.gov.cn/tzgg/info_112.aspx?itemid=33498(复制链接,即可打开)




【江苏遴选】2021年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6名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30(笔试+面试)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14日8:30至8月17日17:30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上午面试时间:2021年9月下旬网址:http://www.xzdj.cn/Item/15813.aspx(复制链接,即可打开)【江苏遴选】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9名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00(笔试+面试)网址:http://www.lygdj.gov.cn/djw/tzgg/content/f22e0662-9c7a-4cf1-92f3-94384d01c290.html(复制链接,即可打开)

【江苏遴选】2021年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6名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8月9日16:00(笔试+面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9:00期间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上午面试时间:2021年9月网址:http://zg.changzhou.gov.cn/html/czzg/2021/JLKQOPBH_0728/54974.html(复制链接,即可打开)【江苏遴选】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名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笔试+面试)网址:http://www.hsyf.gov.cn/p/4099.html(复制链接,即可打开)【江苏遴选】2021年镇江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36名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00(笔试+面试)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上午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gwykszl/202107/960a936caaa04464845a8ee55963f671.shtml(复制链接,即可打开)

更多公告详情如下:




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及《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一级检察官助理、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二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 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省内设区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内设区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部分职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省级机关设在地方单位的职位,面向驻在地(管辖区域)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设区市以上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及其省级管理机构、省属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公开选调面向省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央设在江苏的单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部分职位面向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省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其他设区市的市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或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或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设在地方和省、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3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现任职务、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可通过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1日12: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公开遴选报名人员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诚信承诺,原则上每人一年内最多参加一次省和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遴选。

  遴选、选调部门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省人事考试中心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人数应达到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5:1,部分有特殊要求的选调职位降低开考比例至3:1(具体职位见职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8月12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核减遴选、选调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遴选、选调分别命题,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分别划定。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1年9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或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请关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遴选、选调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部分有特殊要求的选调职位,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直接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职位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选调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有人数确定)。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笔试(测试)综合成绩。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选调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直接作为笔试(测试)综合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上午。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由遴选、选调部门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为设区市、县(市、区)地方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此外,公开遴选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遴选、选调部门取消面试资格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布;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笔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下旬。遴选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面试由各选调部门具体组织,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对于遴选、选调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遴选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选调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报名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选调部门负责实施。遴选、选调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过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级机关。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遴选、选调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体检由遴选、选调部门具体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选调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 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选调部门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选调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2.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选调部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经与调出单位协商一致,办理调动手续前可对拟遴选、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其中遴选不超过3个月、选调不超过1个月。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3. 任职。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职务、职级。

 四、其他事项

  在遴选、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最新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关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选调部门联系。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遴选、选调政策咨询:(025)83395705

  咨询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12日,每日8:30-12:00、14:00-18:00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1. 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 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8日

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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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021年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市部分市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26名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计划和职位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杭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二、报考范围和条件(一)报考范围公开遴选职位报考范围为我市县(市、区)以下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原为公务员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2.通过公开招录(聘)进入的人员;3.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徐部、省垂直管理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二)遴选条件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 具有2年以上县级以下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3)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5)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考程序1. 职位查询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的资格条件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请于报考前电话咨询相关遴选单位。2. 报考与资格初审本次遴选的报考、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考网站:杭州党建网(http://www.xzdj.cn)报考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1日12:00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并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报考后,及时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考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本次遴选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职位。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8月12日9:00~12:00)登录报考网站改报其他职位。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杭州党建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25日9:00起登录报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遴选办法(一)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员可于2021年9月上旬登陆杭州党建网查询本人成绩。(二)资格复审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由遴选部门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遴选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计划5: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由遴选部门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遴选部门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部门另行通知。形不成竞争的测试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相加,按照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在杭州党建网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四)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下旬。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五)总成绩计算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总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总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根据总成绩,按照与遴选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公共科目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六)考察和体检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出具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遴选计划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五)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杭州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五、其他事项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关注杭州党建网相关公告,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六、咨询及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80800319、12380考务技术咨询电话:80800325本次遴选有关事项均通过杭州党建网(http://www.xzdj.cn)发布。附件:2021年杭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021年杭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基层公务员上升通道,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29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计划公开遴选的职位为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二、范围和条件(一)遴选范围我市各县区及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各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驻连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二)遴选条件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累计在村(社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程序和方法(一)职位查询此次公开遴选的职位,详见《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部门联系。(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连云港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1日12:00。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遴选部门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市人事考试中心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应达到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8月12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核减遴选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连云港党建网及报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由各遴选部门负责通知。(三)公共科目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由遴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8:1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笔试(测试)综合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部门负责通知参加测试人员。(四)资格复审与面试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遴选部门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区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乡镇(街道)机关报名人员,还须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此外,公开遴选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遴选部门取消面试资格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连云港党建网公布;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笔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由遴选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五)考察与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环节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进行,遴选部门负责实施。遴选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1.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及程序,由遴选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遴选部门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安排回原单位工作。公示后、转任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影响任用情形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3.任职。对遴选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四、其他事项在遴选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最新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关注连云港党建网相关公告,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一)咨询、监督电话1.政策咨询电话:85826961、85804289(选调生政策咨询)2.考务技术咨询电话:858266703.监督电话:12380咨询时间:7月28日-8月12日8:30-12:00、15:00-18:00(二)相关网址1.信息发布网址: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2.报名网址:连云港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bm.rsj.lyg.gov.cn)附件:1.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2021年7月27日附件1-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附件2-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1年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021年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规定,按照《杭州市贯彻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不断加强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力度,经研究决定,2021年杭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26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范围和条件(一)遴选范围1.我市辖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2.我市辖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3.驻常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辖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二)遴选条件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办)职级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市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相关条件。(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遴选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实施程序和方法(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杭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ks.cn)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8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8月2日9:00-8月11日12:00。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公开遴选报名人员原则上每人一年内最多参加一次省和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遴选。遴选单位依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遴选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8月12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核减遴选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在2021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按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1年9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或市委组织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职位表中明确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上午,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笔试(测试)综合成绩。(四)资格复审和面试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由遴选单位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印章;此外,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未提交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五)考察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遴选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过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公务员调动有关规定及程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经与调出单位协商一致,办理调动手续前可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将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遴选职位工作的,经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安排回原单位工作。三、其他事项对报考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公告及报名网址:杭州组工网(http://zg.changzhou.gov.cn),杭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ks.cn)遴选政策咨询:(0519)85680638考务技术咨询:(0519)86617189监督电话:(0519)12380咨询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1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附件: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doc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2021年7月28日




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优秀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盐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职位和报名范围公开遴选职位为盐城市市级机关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职位。报名范围为盐城市各县(市、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机关中符合有关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二、报名条件(一)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现为机关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须符合苏人社发〔2016〕428号通知规定的交流条件。公务员报考参照管理职位的,转任后按规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4、现任副科职及以下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5年(含试用期);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以上所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公开遴选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详见《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1、《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6、年度考核结果证明。7、编制性质证明。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9、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10、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以上所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审核、盖章,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无需单独出具,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即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提供上述有关报名材料以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三)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发现重复报名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所报各职位的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及复核后,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并由市委组织部发布职位核减或取消公告。(四)补报名因报考职位取消未能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要求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性补报名,由原报考职位所在遴选机关(单位)负责通知。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至12日。补报名证明材料与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补报名结束后,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通知相关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四、组织考试本次公开遴选的考试与考务工作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自行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自行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一般由笔试和面试共同组成。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遴选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遴选总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遴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遴选总成绩仅作为入围考察资格的条件,不计入考察量化比选总分。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派出2名以上正式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盐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按照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转任手续。公示后、转任前不得突击提拔。七、纪律监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遴选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遴选机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遴选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问责处理。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开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1821公开遴选报名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附件1: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2021年7月26日







2021年镇江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1.公开遴选职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二级警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以下职级职位;2.公开选调职位: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二、报名范围和条件(一)公开遴选1.报名范围:(1)全市机关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3)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部分职位需调整报名范围的,以职位要求为准。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5)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7)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开选调1.报名范围:我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部分职位需调整报名范围的,以职位要求为准。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为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任与拟选调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管理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或者已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时间截至2021年8月,现任职务、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2)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以后出生);(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8)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程序(一)职位查询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计划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镇江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2021年8月9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1日12:00。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人数应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确因工作需要,比例达不到5:1但达到3:1的职位,经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单位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继续开考。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8月12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8月25日至8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笔试笔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遴选、选调分别命题,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分别划定。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1年9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按遴选、选调人数5:1的比例(参加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四)资格复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还需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同意,市、区考生还需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经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五)适岗评价和面试1.适岗评价:结合职位需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统筹使用履历分析、业绩评价、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满分100分。适岗评价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另行通知。2.面试。面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适岗评价40%、面试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六)考察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按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前,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个人放弃,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掌握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信息及相关事项(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遴选和拟选调人员。(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1.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在市委组织部网站、选调部门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遴选、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遴选和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3.任职。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公告明确的职务(职级)层次对拟遴选和拟选调人员予以任职。四、其他事项1.在遴选、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最新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市委组织部网站相关公告,对我市及遴选、选调单位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2.政策咨询电话:0511-84435702,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12380;3.信息发布网址:镇江党建网(http://www.zjdj.gov.cn),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附件:《2021年镇江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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