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了竟然还能再提?要怎么操作?
时间:2023-04-22 22:42:02 | 来源:网站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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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了竟然还能再提?要怎么操作?:公积金的作用很大既可以贷款,又可以提取。如果办理过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还能不能再次申请提取?是可以再次提取的哦!具体如何办理?相关办理条件和要求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人曾以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已办理了房屋的首次提取;
(二)产权没有发生变更;
(三)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
(四)以同一套房屋办理提取;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二、所需材料:
(一)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二)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三、办理程序
1、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具体流程:登录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提取划账续期”栏目申报。
如职工曾申请3年期的自动划账,需终止该笔提取自动划账的,同样在此栏目下选择要终止的记录办理终止协议。
2、“杭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杭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提取划账续期”栏目申报。
3、线下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即可。
公积金再次提取业务一般即报即办,通过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说明
1、2021年3月15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后,首次办理提取划账续期,须先对正在进行提取的房屋进行信息维护,补充房屋信息,具体途径如下:
(1)登录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房屋信息维护”栏目。
(2)关注“杭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房屋信息维护”栏目申报。
补充房屋信息记录并提交,待复核通过后方可在“提取划账续期”中申报续期。
2、需变更原划账账号的,可选择需变更的协议点击“续约/修改”,从而变更划账账号。
3、无需上传任何影像资料,请职工在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可正常使用,以免因划账账号无法正常接收资金导致划账失败的情况。
二、提取额度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
2、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三、提取划账周期
默认选择三年一周期,即在三年内,按不少于半年或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也可以选择单次提取,则每次需持资料到业务窗口申报,在可提取额度内,按职工申报的提取额划账。
4、其他提醒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具体格式模板可参考《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下载途径:登录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表格下载——住房公积金——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