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时间:2022-03-25 01:00:01 | 来源:行业动态
时间:2022-03-25 01:00:01 来源:行业动态
第三十五条【约谈整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在履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数据处理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可以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进行约谈,并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法律责任】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由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业务、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