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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规制效果:变更车辆性质、统一标识、使用出租车计价器是打击面最大的三

时间:2022-02-20 17:20:01 | 来源:行业动态

时间:2022-02-20 17:20:01 来源:行业动态

《办法》要求私家车必须将车辆性质由“私家车”改为“运营车辆”,才能做网络约租车业务。按照现行交通法规,变更车辆性质后,车辆报废年限由原来的无年限变为有年限(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这是砍得最深的一板斧,约三分之二的受访专车司机表示,若需变更车辆性质,就选择退出市场“不开专车了”。



除变更车辆性质之外,《办法》还规定专车需要使用统一标识、使用类似出租车的计价器。受访司机对这两项管理措施的反应也很强烈。如果强制执行这两项规定,分别有50.4%、40.2%的专车司机师傅打算跟网络约租车市场说拜拜。

把受访专车司机对三板斧的态度做交叉比对,结论是,三板斧一齐砍下去,约有四分之三的司机师傅们打算退出网络约租车市场。剩下的四分之一中,一多半司机师傅的态度是,虽然”无此必要“但还是会照章办事。认为这些规定是正常的管理措施的司机师傅占比仅为8.5%。



综合看来,如果《办法》原装上路,可能的规制效果就是四分之三的市场被管没了。剩下的四分之一当中,一多半虽然嘴上答应,但心里不以为然。真心拥护的不到十分之一。不禁让人心生疑虑,这是”管理“,还是”取缔“?

关键词:打击,出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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