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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不能错过的三个国家级奖励项目

时间:2023-03-29 10:46:01 | 来源:电子商务

时间:2023-03-29 10:46:01 来源:电子商务

【申报指南】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等三个奖励项目

01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加快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培育和推广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发展模式,鼓励数字商务企业发展壮大,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支持标准:300万元。

(二)网络零售额纳统贡献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企业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扩大品牌效应和产品价值。

支持标准:

1.对网络零售额2020年度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对企业2020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部分,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该企业5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300万元。

(三)电商扶贫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消费扶贫,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

支持标准:2020年度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20年度采购金额每增加500万元的,增加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02 申报专项条件

1.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奖励项目

2019、2020年获批的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企业名单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认首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数字商务企业的通知》(商办电函〔2019〕40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认第二批数字商务企业的通知》(商办电函〔2020〕391号)为准。

2.网络零售额纳统贡献奖励项目

(1)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2020年度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2)2020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

(3)申报单位2020年12月至申报截止日当月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企业类别为批发和零售业。

特别说明:以上项目条件中所指网络零售额均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3.电商扶贫奖励项目

2020年度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收入(指第三方平台)或销售收入(指自营平台)占企业总营业收入50%以上的企业。

03 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3日18:00

2.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4日17:45

关键词:国家,项目,奖励,错过,平台,商务,企业,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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