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有什么优势?
时间:2023-12-22 01:42:01 | 来源:网站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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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有什么优势?:自然人代开
实用性很高,
一是自由职业者走自然人代开,
不用注册公司而且最
快当天就能出票;
二是自然人代开
基本不限制行业,可适用于诸多行业的开票需求;
三是在部分优惠园区,若能按照经营所得核定个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综合税负率可低至2.5%
,大大降低了税费成本。
得益于其实用性,自然人代开近年来正持续呈现扩大势头。
什么是自然人代开?自然人代开都能做什么?又有什么风险点?
今天这篇,我们就来聊聊自然人代开这回事。
一、什么是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里面,有两个关键词:
“自然人”,“代开”。先说明一下什么是
自然人,
自然人是
相对于法人的一个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组织,自然人则是指
个体。
比如我们常见到的XX有限责任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就是
法人,而办公楼门口的小店店主、水果摊老板等个体户以及一个个吃瓜群众就属于
自然人的范畴。
再说
代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16条:
需要
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
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
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该条解释的比较清楚,
代开,指的是
需要使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凭相关证明
找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当企业跟自然人发生业务(如摄影、运输、装修等),需要发票入账,这时就可由自然人到税局代开发票,这就是我们说的
自然人代开。
举个栗子,
某企业临时聘用软件工程师老王为该企业做一个系统,项目完工后企业支付100万给老王,老王在优惠地区税局走
自然人代开开具了
100万普票给企业用来成本
抵扣,仅需缴纳2.7万税款;
该笔资金企业可替小吴支出,相当于企业
花了2.7万即可
免除100万25个点——也就是
25万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税负大大降低。
只要公司和个人的
业务是
真实的,就可以选择在园区做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不仅能解决缺票尤其是常年困扰人的年底缺票问题,而且,如果是在优惠园区做
自然人代开,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加起来
综合税负率可低至2.5%!
成本低,能节省大量税费,是自然人代开的第一个优点。
除了成本低,自然人代开还有三大优点:
一个是
方便快捷:
自然人代开不需要注册公司,只需要准备身份证、相关合同、转账凭证。两个工作日内就可把发票开出来,方便快捷!
代开500万以下发票,还不需要本人到场。
第二是
适用范围广:
除了除了便捷外,自然人代开适用范围还非常广,通常
包含以下四大类:
(1)
建筑材料类水泥、沙石、木材、建材、石膏板等,均可代开。
(2)
建筑服务类如工程服务费、修缮服务费、建筑服务费、机械施工费以及安装费等,均可进行自然人代开。
(3)
服务类包括各种中介服务、文化生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各种现代化服务类,也可适用自然人代开;
(4)
各类商业贸易如各种电子产品、机械器材、日用百货、食品饮料等(除钢、铁、铝以外的其他商品类项目基本都可以)均可代开。
第三是符合情况还
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然人代开不仅可以代开普通发票,如果是以下几种情况,还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是自然人向其它单位或个人(自然人除外)
销售其购买的不动产或者
出租不动产,可申请代开专票(税总函〔2016〕145号);
二是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
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专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三是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保险代理人的规定执行(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四是具有运输资质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自然人
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经备案后可申请代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自然人代开方便快捷且适用范围较广,运用得当还可节省大量税费(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可低至2.5%),是目前不错的一种税筹方式。
二、警惕“伪”自然人代开
15年,临海市某科技公司与个人合谋开具
“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后续该公司负责人和中间个人双双因
虚开被判拘役以及罚款;
19年,南平市某贸易公司就因
虚开金额超过40万,被税局依法扭送公安机关;
21年威海2.23案,百余人因涉及
自然人代开类虚开而被抓获;
自然人代开有很多优点,但代开不是万能的,
代开不是乱开,滥用自然人代开的
伪代开同样会被监管敲打。
首先,自然人代开是企业取得发票的有效途径之一。
但值得
警惕的是,随着自然人代开越来越常见,不法分子也看到了其中的漏洞,甚至有作案团伙利用互联网和移动端的便利性,
借“自然人代开”之名,行虚开发票之实,挂羊头卖狗肉。
总体来开,自然人代开发票的相关案件主要有
四大特点:
一是各方主体基于
不纯目的共同参与。
纳税人试图偷逃税款、“税收中介”赚取佣金、“平台企业”操纵代开发票。
三方共同构成了一套完整的
伪代开利益链,
虽目的各不不同,但均为了自身利益而肆意侵蚀国家税基。
比如,某公司请人力资源专家老王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由于付给老王的顾问费要发票走账,所以老王需要去税局代开。
通常情况下,老王到税局代开需要缴纳20%-40%的个税,10万顾问费就要缴纳2.5万左右,老王觉得肉疼,于是通过某园区走
“自然人代开”,把顾问费
改为其他名目费用以享受所谓“
优惠”。
这正是
纳税项目的一个常见骚操作。
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内容常见为
劳务报酬和
经营所得。
实务过程中,很多自然人把居间费、设计费、咨询费等应该申报为劳务报酬的项目申报为经营所得,少缴税款,风险巨大。
老王省了税费,税收园区揽了“业绩”,
国家税收却因此
损失惨重。
二是犯罪分子
往往将地方扶持资金“纳入”自己口袋。
这类现象比较普遍,涉案企业是
利用地方税收返还实施虚开犯罪,获利大头是骗取地方政府的“扶持资金”。
在一些“税收洼地”,为吸引企业入驻,地方政府会提供很多优惠,目前我国许多具有税收洼地性质的企业园区,入驻企业可以享受到地方增值税留存的50%甚至80%的
返税优惠政策,不法分子便是利用这点,虚开牟取“扶持资金”。
三是
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甚至信用。
不法分子为开具虚假发票,大量购买甚至骗取他人身份证信息,然后利用这些身份信息
注册空壳公司以
虚开获利。
2012年4月,杭州市民叶某身份证被盗,13年7月叶某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在杭州成立个体户“忠云翔商行”并在工商局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
随后,该商行在经营期间,存在恶意骗票骗税行为,导致叶某被列为非正常户。
冒用信息的行为无疑严重侵害了个人隐私安全,很多人在
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开了公司、成了法人,部分人甚至被记入“
个人征信黑名单”。
四是
虚假代开发票成为主要牟利手段和途径。
此前,虚开发票的公司目的主要是弥补自身资金流水漏洞,强行使自身业务表面符合“三流合一”。
但是,有些公司发现了“禁果”的甜头,发觉“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从自开转向代开,从零碎自用转向批量
“批发”。
通常,这些公司会要求客户通过手机或网络将公司信息和需求信息传过去,然后以邮寄的方式把发票“批发”给客户,全程连露面都不用。
现实中,这类公司通过各种政策“拿到”较低税点,于是
“帮人”代开发票就能赚取差价。
比如正常情况下缴10%的税,该公司手握5%的优惠税点,“替”他人代开收取7%,一进一出,轻松攫取2%的差价,牟取大量私利。
在这里提醒各位朋友,只要
涉嫌虚开,无论何时都一定一定要避开,
多年前,一遇到缺票,很多老板的第一反应是“快去
买发票啊”,
但随着税收监管水平的不断提升,虚开逐渐被堵死。
现在再虚开发票,就是赤裸裸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开发票40万以上就会被连追溯。
南平市某贸易公司就因
虚开金额超过40万,被税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金税系统所能核查的三流合一、四流合一都是真功夫,
道路千万条,但
业务一定要真实,虚开发票使不得。
避开伪自然人代开,通过自然人代开就能够合法获取所需发票,运用得当还可节省大量税费(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可低至2.5%),是目前不错的一种税筹方式。
三、关于自然人代开,你可能需要知道这些
自然人代开有不少细节问题,这里整理给大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交流咨询。
1.自然人代开发票要走什么流程?
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
2.自然人代开的发票是真的吗?
发票都是属于税务大厅开具的,真实性可以得到保证,票据出来后就会出具完税证明,发票都是联网的,在税务局官网就可以查到。
3.自然人代开可以异地代开吗?
企业与个人发生业务后,个人可以在常驻地、身份证所在地、企业所在地、业务发生地,进行代开,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企业所在税务机关进行代开,现代企业哪一个业务不是遍布全国,所以说身份证所在地并没有什么限制。
4.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能否享受月不超过15万元(对应季度45万元) 免征增值税优惠?
一般来讲不可以的,因为自然人属于
按次纳税,不属于
按期纳税。
但是
特殊情形是可以的,比如
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
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
末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5.支付自然人劳务报酬,是否需要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
不一定。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不超过500元的,也可以用收款凭证税前扣除。
6.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现象?
是的。只要是
没有真实业务而去代开的发票,
一律属于虚开现象,照样要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
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我个人去税务大厅自然人代开一张 “安装费” 的发票,税务大厅征收个人所得税吗?还是支付单位来扣缴个税?
由于 “安装费”项目属于经营所得,你去税务局自然人代开发票的时候,大厅直接征收经营所得的个税 (比如有的地方安装0.5%、有的1%征收率),因此支付单位无需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了。
8.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劳务报酬发票,支付单位若是没有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有风险吗?
有风险,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代开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的单位) 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 “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9.自然人代开核定个税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如果是自然人自己去当地税务大厅进行代开,那么年底就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但是如果是通过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已核定征收的方式代开,年底就不用面临汇算清缴。
以上是自然人代开可能要注意的一些细节,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交流咨询。
四、说在最后
自然人代开,不需要注册公司、2个工作日就能把票开出来,
而且代开额度高,500万以下还不需要本人到场。
方便快捷的同时,如果能在优惠园区代开,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加起来
综合税负率可低至2.5%,可以
省下大量税费。
加之,自然人代开的适用范围也比较广,
将相关业务走自然人代开,也是当下较为实用的一种
税筹方式。
业务真实,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推荐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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