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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时间:2022-02-20 19:02:02 | 来源:网络推广

时间:2022-02-20 19:02:02 来源:网络推广

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此外,软件企业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每日互动的案例中,要求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获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对税收优惠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持有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4年12月5日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015年度为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7年度至202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税收,企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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