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仲裁】尽管被投诉人表示不想要这个域名了,但还是赢得了仲裁!
时间:2023-01-30 00:28:01 | 来源:建站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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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号:FA2202001986334争议域名:http://Ultachat.com注册于
2021年9月28日,目前所在注册商为
http://GoDaddy.com。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1.投诉人是美国的
Ulta Salon公司;
2.被投诉人是美国的Hussain Ali Mirza(个人或公司)。
仲裁过程:2022年2月28日,投诉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起申诉;
2022年3月1日,争议域名所在注册商验证确认投诉书上的被投诉人就是当前的持有人;
2022年3月3日,中心向双方发送了投诉书及相关附件,并要求被投诉人在
2022年3月28日前进行答复;
2022年3月28日,中心收到被投诉人的答复;
2022年4月4日,根据投诉人的要求,本案由唯一小组成员David E. Sorkin进行审理,在进行了公正宣言后,本案仲裁审理阶段正式开启。
双方争论:A.投诉人1. 投诉人是美国最大的零售商,经营着1,299家零售店并提供在线购物服务;
2. 投诉人销售各种美容品牌产品,包括其自有品牌,至少从1990年开始,投诉人就在商品和服务中使用了ULTA相关标志;
3. 投诉人拥有众多美国注册商标,以及在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均有注册,并声称因为其对ULTA标志进行营销推广、广泛使用而获得相关权利;
4. 投诉人表示,除了投诉人之外,在健康和美容行业没有其他实体使用ULTA商标;
5. 投诉人表示,2021年9月被投诉人注册了争议域名并设置隐私,该域名被解析到一个广告页面,页面中说明该域名“免费停放内容由
http://GoDaddy.com提供”,其中有大量的第三方网站链接,包含“美容美发沙龙”、“杂货店购物”、“美容沙龙”和“Ulta美发沙龙”等信息,其中至少有一部分用户被引导至投诉人直接竞争对手;
6. 投诉人表示,被投诉人并没有因为争议域名而拥有影响力或被广泛认知,也没有获得投诉人商标使用的许可和授权。
基于以上内容,投诉人有理由认为被投诉人试图通过投诉人在业内的声誉,混淆用户,从而获取利益,显然已经是恶意注册和使用,要求把争议域名转移给投诉人。B. 被投诉人1. 被投诉人表示,他之所以选择注册争议域名跟投诉人的业务并没有任何关联,并指出他公司的注册和潜在客户都来自汽车领域;
2. 被投诉人表示,“ulta”在印地语中翻译为“upside down(颠倒)”,暗示了产品的各种属性;
3. 被投诉人表示,
他还注册了其他域名作为该产品的潜在候选域名,最终选择了一个不同的名称,因此他打算在今年晚些时候不再对争议域名进行续费;4. 被投诉人表示,
他已提出将域名转让给投诉人,但投诉人并未对此提议进行回应。在2022年3月3日发给中心和投诉人律师的电子邮件中,被投诉人表示:“如果Ulta Beauty想要该域名,他们可以拥有该域名”,并在随后的信息中,被投诉人表示对保留该域名没有兴趣,但他并没有收到投诉人对其转让域名的任何答复。
仲裁结果:第一要素: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易混淆(√)不考虑域名后缀,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商标可能会造成混淆。
第二要素: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合法权益(√)投诉人初步认定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域名缺乏权利和合法权益,被投诉人未提供该权利或权益的任何证据。专家组认为,投诉人承担了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缺乏合法利益的责任。
第三要素:恶意注册和使用(×)根据政策,恶意注册域名表现为:
1.注册争议域名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其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以获得超过被投诉人记录在案与域名直接相关的自付费用的价值;
2. 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主要是为了扰乱竞争对手(投诉人)的业务;
3. 通过使用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易混淆的特点,搭建相关网站及在线业务来获取利益,即被投诉人网站中有明显产品或服务、标识让访问用户误认为其与投诉人之间存在合作、赞助、从属关系;
同时,在评估恶意时也必须考虑整体情况,在涉及“被动持有”情况下,是否造成恶意的相关因素包括:
1.投诉人商标的知名程度;
2.被投诉人未能提交答复或任何实际或预期善意使用的证据;
3.被投诉人隐瞒其身份或使用虚假联系方式(被判定违反注册协议的情况下)以及可能对域名进行任何善意使用存在不合理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虽然使用隐私注册服务本身并不是恶意的决定性证据,但它也是考虑该问题的适当因素。争议域名被用于展示注册商生成的广告停放页面,其中包含指向投诉人竞争对手的链接
。尽管由注册服务商生成和维护的广告停放页面可以支持恶意的推断,但在本案中,专家组不愿对这一情况给予重大重视。特别是鉴于被投诉人对域名注册目的的合理解释!被告声称,
他将争议域名和其他域名一起注册,为其公司推出的一款产品作为候选名称,并最终选择了另外一个名称和域名,专家组认为这是合理的,尽管未经证实,但至少与专家组收到的证据一致,包括被投诉人多次提出将争议域名转让给投诉人(投诉人似乎并没有对此提议做出任何回应)。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投诉人未能证明争议域名已被恶意注册和恶意使用。专家组拒绝了投诉人的仲裁申请,继续由被投诉人保留域名。总结:本案似乎给被投诉人方面又打开了一套新的答复方案,虽然前两个要素都已经达成,但是被投诉人将自己注册争议域名的目的讲清楚了,并且提交了相关证据,得到了小组的认可,最终保住域名(尽管被投诉人多次表示他不想要这个域名)。仲裁小组最终的判定点还是在于“注册争议域名的目的是什么”“有没有侵权或进行违法行为”等方面,如果能很好地把这些问题处理好,保住域名的可能会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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